离婚时两人协议,女方支付男方房子折价款,男方则需要支付次女抚养费,这两项费用能否抵消?2月23日,记者从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管城法院)获悉,男子因离婚后对方未按时支付全部房屋折价款向该院申请执行,经执行干警耐心协调,女方将剩余的20万元支付完毕。 “剩余的钱可以和女儿的抚养费相抵。”在执行过程中,女方这样表示。男方不同意抵消,仍然坚持要房屋折价款,并且索要延迟支付的利息。 案件详情:离婚后男子追要房子折价款,前妻能否拒付?
离婚后男子追要房子折价款,前妻能否拒付?如何看待女方提出「部分折价款可以和女儿抚养费相抵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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